2013年7月21日 星期日

老人互助會新聞剪影 台勞會、慈惠堂 老人往生互助會涉吸金



台勞會、慈惠堂 老人往生互助會涉吸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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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%E5%8F%B0%E5%8B%9E%E6%9C%83-%E6%85%88%E6%83%A0%E5%A0%82-%E8%80%81%E4%BA%BA%E5%BE%80%E7%94%9F%E4%BA%92%E5%8A%A9%E6%9C%83%E6%B6%89%E5%90%B8%E9%87%91-20110418-121436-835.html

中時電子報作者: 廖素慧、呂妍庭╱嘉義報導 | 中時電子報 – 2011年4月19日 上午3:14
中國時報【廖素慧、呂妍庭╱嘉義報導】

內政部登記立案的台灣勞工發展協會、中華慈惠堂關懷互助協會,疑以合法掩護非法,開辦「老人往生互助會」每月吸金數千萬元,嘉義檢警十八日搜索北中南十處地點,帶回理事長楊崎英、李音緣等廿人,依涉嫌保險法、詐欺等罪偵辦。兩名理事長均否認,檢察官漏夜複訊中。
嘉義地檢署接獲檢舉,台灣勞工發展協會、中華慈惠堂關懷互助協會涉嫌以老鼠會方式開辦「老人往生互助會」,吸引六、七十歲以上的老人,不論老人是否傷殘疾病或癌症,均可繳交會費入會,已成為會員的老人一旦往生,所有會員另繳交費用支付「往生關懷互助金」,協會從互助金中抽成,以此手法非法吸金。
檢警兵分十路到新北市、台中市、雲林縣、嘉義縣市等分會辦公室、分會長住處等地,帶回台灣勞工發展協會理事長楊崎英、慈惠堂理事長李音緣、嘉義市分會長黃顯義、組長林芳文及二名職員等六人及十二名證人,查扣大批資料。
檢警調查,台灣勞工發展協會有八千多名會員,入會費五百元,年費一千元,按期繳費的會員有五千多人,每月至少吸金八百多萬元;慈惠堂有一萬九千多名會員,入會費六百元,月繳常年費六百至二千二百元不等,每月吸金二千二百多萬元。
兩名理事長否認涉案。李音緣向警方供稱,是做公德、善事,協會自九八年迄今已給付數千萬元給往生者的家屬,慈惠堂是拜瑤池金母,只有金母的契子才能入會,就像慈濟一樣做善事,未犯法,是被小人所陷害。
兩協會均是九七、九八年間向內政部登記立案的社團法人,台勞會分會遍布台北、桃園、台中、嘉義、彰化、高雄、屏東、台東、宜蘭等地,有卅多個分會長。


往生互助會 專騙孤苦老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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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11/new/apr/19/today-so12.htm

〔記者王善嬿、吳世聰/嘉義報導〕台灣勞工發展協會及中華慈惠堂關懷互助協會2個社團,涉嫌鎖定老人、保險業不承保的族群,以老鼠會方式開辦「老人往生互助會」非法吸金,初步清查,前者每月高達800萬元、後者去年3月至今,總吸金逾2200萬元。

嘉義地檢署昨指揮警力搜索新北市、台中市、雲林縣、嘉義縣市10個據點,傳喚61歲勞協理事長楊崎英、73歲嘉義分會長黃顯義、56歲嘉義分會組長林芳文、55歲中華慈惠堂協會理事長李音緣及幹部、證人18人,李音緣等4人供稱是為了做善事,並未侵吞慰問金,複訊後被聲押。

勞協96年在新北市成立,中華慈惠堂關懷互助協會98年在台中市成立,都是內政部登記有案的社團,半年前,檢警接獲檢舉指稱,2社團以老人為對象,介紹會員可抽佣,開辦「老人往生互助會」,不論有無傷殘、重大疾病或癌症均可入會。

兩登記有案社團被搜索

檢方指出,勞協會員8000多人,遍布全台6個縣市、有9個分會,會員需繳交入會費500元,常年費1000元,會員加入滿2個月後死亡,家屬可獲得由其餘會員另繳100元、依照入會年資比例給付的「勞工家庭關懷互助金」,協會不需支付任何往生互助金,一旦沒有新會員加入,舊會員毫無保障,以「穩賺不賠」方式變相吸金。

中華慈惠堂關懷互助協會會員約1萬9000人,在台中市南區、大里、太平區皆有分會,「關懷互助會」將互助金分為每月600、1000、1600、2000及2200元5組,供會員選擇,會員死後視加入期間長短,獲得「關懷互助金」,每介紹20人可當組長,介紹200人升處長,組長、處長及分會長分別可獲500、300及200元介紹費。




社團法人台灣勞工發展協會推動會員『勞工家庭關懷互助』福利專案

轉載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chen8901285/article?mid=4091&sc=1

社團法人台灣勞工發展協會
推動會員『勞工家庭關懷互助』福利專案
立案證書:內政部97年1月15日 台內社字第0970007200號
壹、依據本協會組織章程第一章第五條『本會之任務』中之第七項:『增進勞工權益福利之發展』,訂立本福利辦法。
一、加入資格:凡台灣勞工發展協會會員或眷屬認同『勞工家庭關懷互助』者,年滿45歲以上,85歲以下均可加入成為互助會會員。
二、台灣勞工發展協會會員入會費500元、常年會費1,000元(一年繳一次)。
三、互助會會員入會辦法:
1、填寫入會申請書。
2、繳交入會費500元及第一年常年會費1,000元,合計1,500元。
3、繳交身分證、戶口名簿、戶口謄本、健保卡(任選一種)之影本。
4、繳交1吋照片1張。
5、受益人之資料(姓名、身分證號、出生年月日、與會員之關係)。
四、入會者每年應繳納常年會費1,000元;並於每年該繳月份隨家庭互助金合併繳交,互助會員繳交互助金以入會核准日開始,如中途退會者,則期間所繳交之費用一律不得申請退回。
五、互助會一組(總會員數預訂為5,000人),為確保協會服務品質,保障有效會員權益,同一會員不得重複加入,後入者之申請件無效。
六、會員互助金申請手續:
1、會員死亡證明書正本壹份並繳回會員證,如遺失會員證者受益人需填寫退會切結書。
2、指定受益人之身分證影本壹份及私章(組長需協助)向協會申請。
3、亡故互助金申請日期:亡故互助金申請書需於每星期五前繳至協會總部統籌辦理。
4、亡故互助金撥款日期:申請之文件於每星期五前齊備後,第3週星期五為互助金支付日。
七、自入會核准日起,若有會員加入滿2個月後亡故,則有效會員即須繳交互助金,每亡故一位,互助金金額為100元,總會直接寄送互助金繳款單給每一位有效會員。
八、協會於每月10日前寄送繳費單(常年費、互助金)、會員須於當月月底前繳款以維持會員資格:1常年費延遲未繳達2個月,經雙掛號催繳而仍未繳達1個月(總共3個月)者即喪失會員資格,不另行通知。2會員如應繳而未繳互助金時,其福利及權益亦喪失,直至補繳完成,其資格才恢復,所有喪失資格的會員,其所繳納之所有款項概不退還(會員如有地址變更,須主動提出以免權益受損)。
九、『勞工家庭關懷互助金』給付標準如下:
1、入會未滿1個月以內,本會不給付慰問金,不收取互助金。
2、入會滿1個月至2個月亡故者,由本會支付慰問金3,000元,不收取互助金。
3、入會滿2個月至4個月亡故者,給付互助金10,000元。
4、入會滿4個月至6個月亡故者,給付互助金16,000元。
5、入會滿6個月以上亡故者,依下列「貳、」項表列之標準計算方式給付互助金。
6、互助會會員入會滿1個月且往生時,保險年齡未滿80歲,若因意外事故往生,除領取互助金外,另可領協會提供之意外慰問金10萬元。

貳、本協會『勞工家庭關懷互助金』福利給付標準如下表:
(本表為互助會員滿5000人之試算表,實際以當時所達會員數計算)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舉辦慶功晚會與協會幹部合影
轉載 http://www.tlda.com.tw/activities.asp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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